国家发改委重拳打击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盘活存量资产需谨慎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通知,就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项目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对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风险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
通知核心要点: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通知强调,在盘活存量资产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规定。任何试图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来变相融资或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行为都是被严格禁止的。
具体而言,通知要求对不涉及新建、改扩建的盘活存量资产项目,需结合项目历史运营情况和当地实际,科学预测项目收益和估值,并充分论证特许经营模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严禁将特许经营模式异化
通知特别指出,严禁将特许经营模式异化为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或平台公司变卖资产、变相融资的手段。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能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的名义来掩盖其债务融资行为,必须确保盘活存量资产的资金运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增加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规范国有企业参与
为促进公平竞争,通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并支持其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参与。同时,通知也对国有企业的参与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特许经营项目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
区块链技术潜在应用
本次通知的发布,凸显了国家对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高度重视。未来,区块链技术凭借其去中心化、透明、可追溯等特性,或可在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例如,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存量资产管理平台,可以实现资产信息公开透明、资金流向可追溯,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防范道德风险和腐败行为。
结语
国家发改委的这一通知,无疑为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设定了更严格的规范,也为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规范化和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探索和创新,盘活存量资产,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仍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要任务。